竞标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研究决定,对**县长街镇长胜村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长胜村养殖塘南面塘、耕**、耕田西面积230亩(净塘,所有参与投标者视为认可此承包范围),承包底价2300元/亩﹒年。
2、承包期限:叁年。
3、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竞标;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按承包底价中标
4、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 月31 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获取竞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 月7 日16:3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标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竞标文件,地址:****(**县时代西路128号十四楼14-8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55****3863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 4 月 9 日09:30时整起(**时间)开标。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 4 月 9 日09:30时(**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缴纳地点:开标现场。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 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叁年,分叁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第二年承包款于第一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第三年承包款于第二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八、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十二、其他
1、公共河港、进排水港一律不准养殖,如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海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及坝体设施。
3、在承包期限内,****政府对该塘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所造成不****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但中标人仅享有其中水产品的养殖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5、在承包期内,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期缴纳。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水、电损坏的,招标人负责外线水、电设施的修理,内塘的水、电损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关于道路维修方面,招标人负责外围主路的修铺,塘内的闸门、塘坝漏水、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维修。
6、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7、中标人在开标中标后,须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8、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9、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经济**社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长街镇长胜村
联系人:朱书记
联系电话:135****7355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时代西路128号
联系电话:155****3863
联系人:黄工
门户网站:03/31 09:4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