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省******产业集聚区**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成立于2017-09-22,法定代表人为郑玉红,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产业集聚区**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经营范围包含:辐照交联卷材研发、生产、销售;PVC地板、墙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2018年2月7日,****环保局对《****年产辐照交联卷材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文号为长环管〔2018〕49号;并于2019年7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先行验收,生产能力为年产辐照交联卷材1500吨,文号为长环许验〔2019〕182号。
2019年10月15日,****环境局**分局对《****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文号为长环管〔2019〕207号,由于项目土地未能最终取得,该项目未能实施,企业承诺该项目放弃实施。
根据项目土地调整后,企业实施项目整体搬迁(****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生产项目)至**省******产业集聚区**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2020年3月,企业委托****编制完成了《****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同年4月2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
项目建设内容:企业拟整体搬迁至******产业集聚区**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新增土地30亩建造厂房及辅助用房30000平方米,新增高速混料干法造粒机组、高速搅拌机、母片挤出生产线、高温定型箱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总投资13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6000吨的生产能力。
公司厂区2020年3月开工建设,厂房(土建工程)全部建设完成。根据市场需求,企业对生产设施进行了分期。2021年7月,该项目一期工程正式投入试生产;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一期阶段性验收。2024年9月,该项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12月,该项目二期工程正式投入试生产。本项目目前已配备高速混料干法造粒机组2套、高速搅拌机5台、母片挤出生产线7条、高温定型机8台及其他部分生产及辅助设备,企业目前产能为年产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4500吨。本次验收涵盖一期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乘用车内饰用辐照交联卷材4500吨,属阶段性验收。
本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2.75%。企业目前共有员工60人,实行三班制工作(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号:****0522MA2B33W41Q001Y。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解经理
联系电话:137****49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