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330国道**东渡至**交界段改建房屋拆**置房工程五云段安置地块(洋岙村)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21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男、0578-****95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 | ****128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章一荣 |
2 | ****公司 | ****498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伟光 |
3 | ****公司 | ****072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杜碧妃 |
4 | ****公司 | ****648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麻国强 |
5 | ****公司 | ****238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杨欢 |
6 | ****公司 | ****908 | 6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胡水月 |
公示时间:2025年 3 月 28 日至2025年 3 月 31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913。
公示单位:****
2025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