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浙西院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浙西院区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浙西院区占地总面积约200亩,院区分期建设。本项目(****浙西院区一期工程)为**项目,为先行一期工程,一期用地约127.15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康复治疗、保障系统、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用房、院内生活用房、设备辅助用房、地下停车库及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47478平方米,一期建设床位数500张。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浙西院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4****环境保护局****环境局**分局)审批(建环审批[2018]A010号),审批规模为床位数500张。项目于2018年12月19日开工建设,2025年1月2日竣工建成完成并投入整体调试。现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验收监测期,该项目工况稳定,相应环保设施管理有序,运行正常,维护良好,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建设地点:****开发区(寿昌镇)十八桥村郑山自然村区块
公告时间:自3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1-****2626
通讯地址:**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606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异议。
附件1:****浙西院区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