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及罪犯伙房粮食供应商选定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0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8日
五、具体更正事项:
1、具体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供货保证” | (1)提供10T以上厢式货车的,每提供一辆得1.5分,最多得3****车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运输车辆的车辆租赁合同); | (1)提供10T以下厢式货车的,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多得3****车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运输车辆的车辆租赁合同); |
2 | 提供车辆高度应低于3.5米(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提供的驾驶员、车辆为配送时固定人员及车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提供车辆高度应低于4.0米(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提供的驾驶员、车辆为配送时固定人员及车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 |
2、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4、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下载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徐家漕路290号
联系人:谢老师、毛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0020;0574-****6125;0574-****050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湖下路217号**保险科技产业园2号楼13楼1302-3
联系人:肖艳
联系电话:0574-****3790
附件信息:
****民警食堂及罪犯伙房粮食供应商选定更正公告(二).docx (14.5 KB)
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