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公告
因经营需要,现对****2025年度门市部销售货物(除警用设备、保安服)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介绍
1.本次采购范围为****门市部销售货物(除警用设备、保安服)。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年采购总额约6万元(含税价)。最终依据中标单价,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合同期限内,如采购金额已达6万元(含税价),则合同提前终止。
3.报价单位供应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在报价文件列表中填写拟供应产品品牌。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具有合法经营法人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报价单位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递交资料
1.报价单(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法人无法亲自递交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
四、采购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每标段按照报价单位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入围3家****公司门市部销售货物(除警用设备、保安服)采购定点供应商。若价格相同,按照提交报价材料时间由先到后顺序确定采购定点供应商。
2.报价金额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及税费等其他费用。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取消资格。
3.报价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前,将询价材料以现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区市府大道东段51号****,收件人:徐女士 0576-****678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取消报价资格。所有报价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说明
1.已在报价材料内提供价格商品原则上向价低中标单位采购此商品;未在询价单内体现商品,采取向3家供应商进行简易询价方式,价低者确定为此项商品供应商。
2.询价方能在其它采购商处采购到比询价合同价位更低的产品,询价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采购累计金额达到上限金额时结束供应关系,进行新一轮询价。
4.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送货。
5.中标单位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询价人有权中止合同。
6.询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出现的明显低级错误有解释更正权。
六、附件
附件1:报价单.xls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