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4月3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 租金挂牌价 (首年/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优先权人 |
1 | 苍**炎亭镇中兴街46****商铺两年十个月租赁权 | 44.45 | 24000 | 10000 | 5000 | 无 |
2 | 苍**炎亭镇中兴街56号一层两年十个月租赁权 | 42 | 26000 | 10000 | 5000 | 无 |
3 | 苍**炎亭镇中兴街102号(整间)两年十个月租赁权 | 123.9 | 28300 | 10000 | 5000 | 无 |
4 | 苍**炎亭镇教场巷5-3号两年十个月租赁权 | 71.4 | 18500 | 5000 | 5000 | 无 |
5 | 苍**炎亭镇**滩路70号两年租赁权 | 268.10 | 90020 | 30000 | 10000 | 无 |
6 | 苍**炎亭**滨路81号两年租赁权 | 77.22 | 49100 | 20000 | 5000 | 无 |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述表格,汇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见上述表格)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价方报价的,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0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以此类推,若**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2.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7时止
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6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0126
看样及转让方咨询电话:135****5808
********交易所****中心)网站【域名为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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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