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下渚湖乡村**共富项目—****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燃气管道改迁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下渚湖乡村**共富项目—****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燃气管道改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9313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下渚湖乡村**共富项目—****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燃气管道改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3931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确保下渚湖乡村**共富项目—****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玉屏路与下仁公路连接线)的顺利进行,需对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燃气管道进行迁移改造。****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局与****2011年1月7日签订的《**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
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县**。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年,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40年8月31日止。
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是本项目行****政府授权人,且本项目燃气管道产权人为****,因此本项目具有唯一性。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为唯一的实施单位,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街道兴康南路3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7日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2-****999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下仁公路181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姚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2-****257
传 真:/
地 址:**县**街2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燃气专家论证.pdf (2.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