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文件(二期)等档案规范化编制服务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一)
第一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将 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2.1商务技术(资信)分 第5条 项目小组人员名单中的“3、根据投标人为完成****小组名单(除项目负责人和驻场人员除外),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各阶段投入人数,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等)等进行综合评分。优5.6-7分,良4.2-5.5分,一般0-4.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3、根据投标人为完成****小组名单(除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常驻人员除外),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各阶段投入人数,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等)等进行综合评分。优4.0-5分,良3.0-3.9分,一般0-2.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将 招标文件中的“驻场人员”和“专业驻场人员”,均修改为“专业常驻人员”。
3.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①将 第四条 项目服务费用 中的“本工程检查指导、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内容与要求,档案管理咨询费(含人工、办公、通讯、生活设施、交通费、食宿费等)、组卷费(含组卷过程中需要的人工、纸张、卷皮、卷盒、卷内目录、备考表、装订线、包装材料等费用)、电子化及资料复制费(含复制过程中需要的人工、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扫描仪、电脑、复印纸、墨粉等与之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档案专项验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修改为“本工程检查指导、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内容与要求,档案管理咨询费(含人工、办公、通讯、生活设施、交通费、食宿费等)、组卷费(含组卷过程中需要的人工、纸张、卷皮、卷盒、卷内目录、备考表、装订线、包装材料、条目录入等费用)、档案数字化费用(含档案数字化过程中需要的人工、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扫描仪、电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档案专项验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上述调整的内容,在“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也同步修改。
②将 第四条 项目服务费用 中的“整理费用及扫描费用均按实际扫描页数计量,以A4幅面为准,图纸可按照幅面比例进行折算”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整理与企业综合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以A4幅面为准,纸张可按照幅面比例进行折算,对于超过A4的纸张,折算方式如下:A3=2张A4、A2=4张A4、A1=8张A4、A0=16张A4,幅面大于A0按A0折算;幅面小于A4按A4折算”。上述调整的内容,在“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也同步修改。
③将 第四条 项目服务费用 中的“(一)支付形式:每一季度根据上季度实际工作量支付应付计量款的70%,每个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且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至该项目计量款的90%,质保服务期(二年)满后结清余款”修改为“(一)支付形式: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整理、简化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每半年结算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应付计量款的70%,每个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且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至该项目计量款的90%,质保服务期(二年)满后结清余款。企业综合档案每半年结算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应付计量款的90%,质保服务期(二年)满后结清余款。专业常驻人员每半年结算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应付计量款的100%”。
④将 第四条 项目服务费用 中的“(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1.发票:乙方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7天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无误、签署同意并在收到乙方应提交相关金额的正式符合甲方入账要求的发票后安排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修改为“(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档案整理服务和档案数字化服务费用,集****公司按各自工作量据实结算支付,专****集团公司统一支付。1.发票:乙方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7天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无误、签署同意并在收到乙方应提交相关金额的正式符合甲方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安排付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⑤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中的“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修改为“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一年期LPR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2乙方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主管的,需按合同价的1‰/人﹒次向甲方缴纳变更违约金”修改为“5.2乙方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专业常驻人员的,需按合同价的1‰/人﹒次向甲方缴纳变更违约金”。
⑥本项目签订合同的甲方除****(甲方一)外,增加********公司(甲方二)、**市****公司(甲方三)、**市风情旅****公司(甲方四)。同时,将合同协议书最前面的“本着长期**、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轨道交通工程文件(二期)等档案规范化编制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修改为“本着长期**、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各方就乙方向 ****、********公司、**市****公司、**市风情旅****公司(以上主体统称为甲方,针对具体条款,应结合上下文理解为所有甲方或甲方中的某一方)提供**轨道交通工程文件(二期)等档案规范化编制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各方共同恪守”。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中的“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修改为“本合同壹式贰拾壹份,甲方一执陆份,甲方二、三、四各执叁份,乙方执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招标文件中有其他零星文字的调整,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修改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与本次澄清、修改文件没有冲突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