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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中心城区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编号:****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中心**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十年经营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潮塘横**侧,东起**大道,西至漾山路江(具体详见附件),范围内部分管理房及周边场地、码头供竞得人使用。十年经营权底价:84.4万元,竞价保证金:10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6年1月1日—2035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1个月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经营内容需引进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时尚娱乐、新零售等,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文化创意、时尚娱乐等,涵盖洋快餐(星巴克、麦当劳同等品牌)、**连锁品牌店、日式料理、零售业、笼式足球、网球场、涉水运动等。

本项目由**经纬房地产****公司评估,甬经纬评报字【2025】第0305-01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9日下午4:30。

网络竞价网址为:**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125.****.90/。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等方式****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银行:浙商银行****支行,账号:332********503,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本中心地址:**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2025年4月2日(工作时间),****0027徐先生。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30。

七、竞价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0027徐先生;

委托代理方:****中心,****5833许先生;

**市****办公室监督电话:****2032。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登录**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

****中心

2025年3月26日






****中心**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经营权网络竞价须知

编号:****

****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受****委托,****中心**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十年经营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潮塘横**侧,东起**大道,西至漾山路江(具体详见附件:经营范围红线图),范围内部分管理房及周边场地、码头供竞得人使用,其余部分须对公众免费开放。经营范围内部分管理房及周边场地、码头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

名称

面积(㎡)

十年经营权底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潮塘横江与五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五灶江闸站管理房

室内37.75

84.4

10

2

潮塘横江与新庵江交界处东南角

新庵江闸站管理房

室外50.53

3

潮塘横江与**交界处东南角

**闸站管理房

一楼室内119.43

二楼室内122

二楼露台32

4

潮塘横江与赵家路江交界处东南角

赵家路江闸站管理房

室内31.41

室外25.2

5

潮塘横江与西六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西六灶江闸站管理房

室外51.5

6

潮塘横江与赵家路江交界处西南角

赵家路江草坪

室外运动场地5369.64

7

潮塘横江与西六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西六灶江草坪

4000.78

8

宝林寺以东

码头管理房

室内67.5

室外24

9

潮塘横江与新庵江交界处以东

新庵江码头

100.8

10

潮塘横江与**交界处以东

**码头

180

租赁起止日期:2026年1月1日—2035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1个月内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本项目由**经纬房地产****公司评估,甬经纬评报字【2025】第0305-01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9日下午4:30。

3、网络竞价网址:**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125.****.90/。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等方式****中心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银行间转账时间)。****银行:浙商银行****支行,账号:332********503,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价人可进入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6、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价人的手机号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必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将系统发****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中心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本中心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期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九、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5年4月17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浒山支行,账号:395********008524。

十、履约保证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并结**电费等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一、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二、经营内容

经营内容需引进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时尚娱乐、新零售等,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文化创意、时尚娱乐等,涵盖洋快餐(星巴克、麦当劳同等品牌)、**连锁品牌店、日式料理、零售业、笼式足球、网球场、涉水运动等。

十三、有关问题说明

1、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以实际为准,房屋不得擅自拆、搭建。

2、经营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备案。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经营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破坏周边原有一切景观绿化、设施设备等。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经营期间所有安全、环保、治安等管理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的设施设备和运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须保证所租房屋及场地整洁卫生,不得因经营活动影响整体景观以及造成**水质污染。如发生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等方面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造成社会影响的,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不允许竞得人整体转包,分割转租须向出租方备案。

5、经营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6、整体业态方案须于正式运营前征得出租方认可并备案,若在运营过程中对个别业态进行调整,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竞得人可退出,当年租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须对外营业,如用于餐饮的,则仅限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 ”的项目。经营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经营期间竞得人自理水费、电费、经营标的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场地及设备的大小维修、更换、养护等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9、竞得人须承担经营权项目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设备设施(监控设备、广播音响、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照明灯具、雕塑、浮雕景墙、垃圾桶、指示牌、公告牌、石凳、石桌等)的看护防损保洁。

10、未经出租方同意,严禁进入闸站管理房内高低压配电房、控制间等专用区域。码头需保障水政巡逻艇的正常停放。

11、政府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竞得人需无条件给予配合。

12、经营期间,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13、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4、经营期内产生的废水、废物、废气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处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5、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等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若竞得人逾期未缴纳租金,经出租方书面催缴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出租方将从当月起,按5万元/月罚没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保证金之日仍未交纳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和场地,对于竞得人的所有投入不予补偿和返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竞得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及承办活动,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6、经营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原样(除固定性装潢)退还标的。

十四、违约责任

1、竞得人因经营活动造成**水质污染的,须无条件做好水质恢复工作,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不服从出租方的合理安排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发现消防火灾隐患或火险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被市民投诉并确认有责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2万元;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除履约保证金0.1万元。

2、竞得人若擅自损毁、破坏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改变房屋用途,以及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合同约定或变相经营私人会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以任何理由扣除履约保证金后,都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十五、有关考核

出租方将针对项目经营进行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年度考核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一次经营考核不合格,将当面约谈警告并要求整改,扣除25%的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经营考核不合格,将给予正式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扣除50%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经营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考核办法最终解释归****,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方式

经营管理

30分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10分。

2、被相关部门认定出售假冒、伪劣、贴标、换标产品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的,每次扣5分。

3、采用不正当经营和售后手段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竞得人与消费者之间发生口角或动手打架,每次扣10分。

5、因商品或服务质量被消费者投诉确认属实的,每次扣10分。

6、竞得人因商品或服务质量等原因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0分。

不定期巡查

安全管理

20分

1、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消防火灾陷患或火险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2、私接电源线路,盗用公共区域用电的,每次扣10分。

3、由于竞得人未进行有效照看造成消费者财物被盗的,每次扣5分。

4、摆放货物或物品阻塞消防通道或遮挡消防设施的,每次扣5分。

5、经营标的范围内发生寻衅、斗殴等不良事件,竞得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不定期巡查

环境管理

20分

1、展示台、商品摆放不整齐,卫生情况不良的,每次扣2分。

2、日常保洁或台风、强降雨结束后一天内保洁工作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3、经营标的范围内从事与经营活动不相干事宜的,每次扣2分。

4、经营用广播音量过高,影响到周边居民或相关工作人员休憩的,每次扣2分。

5、未经出租方和相关部门同意,擅自设置不合规的招牌或广告,每次扣2分。

不定期巡查

遵章守纪

20分

1、不服从出租方的合理安排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5分。

2、损坏公共区域景观绿化、设施设备及水利专业设施设备并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同时照价赔偿。

3、竞得人在接到出租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后,不按时或拒不整改的,每次扣10分。

不定期巡查

投诉

10分

因经营活动造成事故或被市民投诉,确认有责的,由竞得人负责善后工作,每次扣5分;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

不定期巡查

合计:100分

备注:

1、每项设定分值为基本分,得分采用扣分制,且每项最终得分不超过设定分值。

2、年度考核结束后出租方有权对下一年的考核条款和要求做优化调整。

3、如经营单位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追偿相关损失。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中心

2025年3月26日








合同格式

经 营 权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经营权租赁标的

标的位于潮塘横**侧,东起**大道,西至漾山路江(具体详见附件:经营范围红线图),范围内部分管理房及周边场地、码头供竞得人使用,其余部分须对公众免费开放。经营范围内部分管理房及周边场地、码头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坐落

名称

面积(㎡)

1

潮塘横江与五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五灶江闸站管理房

室内37.75

2

潮塘横江与新庵江交界处东南角

新庵江闸站管理房

室外50.53

3

潮塘横江与**交界处东南角

**闸站管理房

一楼室内119.43

二楼室内122

二楼露台32

4

潮塘横江与赵家路江交界处东南角

赵家路江闸站管理房

室内31.41

室外25.2

5

潮塘横江与西六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西六灶江闸站管理房

室外51.5

6

潮塘横江与赵家路江交界处西南角

赵家路江草坪

室外运动场地5369.64

7

潮塘横江与西六灶江交界处东南角

西六灶江草坪

4000.78

8

宝林寺以东

码头管理房

室内67.5

室外24

9

潮塘横江与新庵江交界处以东

新庵江码头

100.8

10

潮塘横江与**交界处以东

**码头

180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竞价方式。

2、租赁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 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00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成交价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租金由乙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1个月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 经营内容

经营内容需引进文化创意、特色餐饮、时尚娱乐、新零售等,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文化创意、时尚娱乐等,涵盖洋快餐(星巴克、麦当劳同等品牌)、**连锁品牌店、日式料理、零售业、笼式足球、网球场、涉水运动等。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以实际为准,房屋不得擅自拆、搭建。

2、经营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乙方自理,装修方案须报甲方备案。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乙方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经营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毁、破坏周边原有一切景观绿化、设施设备等。租赁期满,乙方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经营期间所有安全、环保、治安等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的设施设备和运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须保证所租房屋及场地整洁卫生,不得因经营活动影响整体景观以及造成**水质污染。如发生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等方面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造成社会影响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不允许乙方整体转包,分割转租须向甲方备案。

5、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6、整体业态方案须于正式运营前征得甲方认可并备案,若在运营过程中对个别业态进行调整,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可退出,当年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须对外营业,如用于餐饮的,则仅限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 ”的项目。经营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经营期间乙方自理水费、电费、经营标的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场地及设备的大小维修、更换、养护等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9、乙方须承担经营权项目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设备设施(监控设备、广播音响、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照明灯具、雕塑、浮雕景墙、垃圾桶、指示牌、公告牌、石凳、石桌等)的看护防损保洁。

10、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闸站管理房内高低压配电房、控制间等专用区域。码头需保障水政巡逻艇的正常停放。

11、政府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乙方需无条件给予配合。

12、经营期间,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已付租金折算后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13、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4、经营期内产生的废水、废物、废气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电费等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若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甲方书面催缴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将从当月起,按5万元/月罚没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保证金之日仍未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和场地,对于乙方的所有投入不予补偿和返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及承办活动,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6、经营期满,乙方需无条件原样(除固定性装潢)退还标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经营活动造成**水质污染的,须无条件做好水质恢复工作,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发现消防火灾隐患或火险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5万元;被市民投诉并确认有责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0.2万元;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除履约保证金0.1万元。

2、乙方若擅自损毁、破坏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改变房屋用途,以及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合同约定或变相经营私人会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以任何理由扣除履约保证金后,都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有关考核

甲方将针对项目经营进行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年度考核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一次经营考核不合格,将当面约谈警告并要求整改,扣除2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经营考核不合格,将给予正式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扣除50%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经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考核办法最终解释归甲方,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方式

经营管理

30分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10分。

2、被相关部门认定出售假冒、伪劣、贴标、换标产品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的,每次扣5分。

3、采用不正当经营和售后手段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4、乙方与消费者之间发生口角或动手打架,每次扣10分。

5、因商品或服务质量被消费者投诉确认属实的,每次扣10分。

6、乙方因商品或服务质量等原因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0分。

不定期巡查

安全管理

20分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消防火灾陷患或火险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2、私接电源线路,盗用公共区域用电的,每次扣10分。

3、由于乙方未进行有效照看造成消费者财物被盗的,每次扣5分。

4、摆放货物或物品阻塞消防通道或遮挡消防设施的,每次扣5分。

5、经营标的范围内发生寻衅、斗殴等不良事件,乙方未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不定期巡查

环境管理

20分

1、展示台、商品摆放不整齐,卫生情况不良的,每次扣2分。

2、日常保洁或台风、强降雨结束后一天内保洁工作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3、经营标的范围内从事与经营活动不相干事宜的,每次扣2分。

4、经营用广播音量过高,影响到周边居民或相关工作人员休憩的,每次扣2分。

5、未经甲方和相关部门同意,擅自设置不合规的招牌或广告,每次扣2分。

不定期巡查

遵章守纪

20分

1、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进行经营活动的,每次扣5分。

2、损坏公共区域景观绿化、设施设备及水利专业设施设备并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同时照价赔偿。

3、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后,不按时或拒不整改的,每次扣10分。

不定期巡查

投诉

10分

因经营活动造成事故或被市民投诉,确认有责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工作,每次扣5分;被媒体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

不定期巡查

合计:100分

备注:

1、每项设定分值为基本分,得分采用扣分制,且每项最终得分不超过设定分值。

2、年度考核结束后甲方有权对下一年的考核条款和要求做优化调整。

3、如经营单位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追偿相关损失。

第九条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乙****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中心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第十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交割。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经甲方书面催缴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将从当月起,按5万元/月罚没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扣完保证金之日仍未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房屋和场地,对于乙方的所有投入不予补偿和返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及承办活动,但中途自行终止本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鉴证方:****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附件:经营范围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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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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