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第51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为 ****采购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采购人为****,现对该采购事项进行 询价 。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 金额 (万元) |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
1 | 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 1 | 2.5 |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负责招标事宜安排等。项目资金分两个专场(以最终确定为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项目存放总额约26亿元) |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就以上要求在线上开标时做出一次性报价,报价一经做出,即不可撤回。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代理服务费用由2025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收取除代理服务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第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信息的获取
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https://www.****.com/)。
2. 未注册用户,请在注册后登录查看。
3.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国泰新点现场技术支持:0577-****3550
五、保证金
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28日15:00
1. 请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登录”模块,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投标”,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确认登记,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放入加封的档案袋中,邮寄至“**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楼301室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39****0805”。逾期邮寄到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8日15:00
开标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八、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15:00
九、业务咨询
1. 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鹿**展银大厦17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2056
采购监督部门:****审计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7-****0605
2. 采购平台
名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址:**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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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