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市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期)-梨洲街道片区改造工程-保庆花园》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1、招标文件P38原“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均 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参与公式计算。【其他情形:通信弱电线路工程超出投标报价区间但未被否决投标的,商务标得基本分 60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现修改为“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均 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参与公式计算。【其他情形:通信弱电线路工程超出投标报价区间但未被否决投标的,商务标得基本分 60分。】” 2、招标文件P52施工合同3.5分包修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图纸,具体由监理人划分并报发包人确定。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非主体工程、非关键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同时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发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招标文件P92编制说明**“1.管道的 CCTV 检测和跟踪测绘由街道负责委托,施工单位负责配合,跟踪测绘长度作为纳管部分管道长度的结算依据,原管道疏通和测绘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现在修改为“1.管道的 CCTV 检测和跟踪测绘由街道负责委托,施工单位负责配合,跟踪测绘长度作为纳管部分管道长度的结算依据” 4、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特此说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