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三、招标项目名称:**市2024年县乡道提升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7日
八、开标日期:2025年3月20日
九、评标日期:2025年3月21日
十、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公司 | 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天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交工验收 75 分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 75 分以上; | ||||
工期 | 300 日历天 | 300 日历天 | 300 日历天 | 300 日历天 | 300 日历天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浙-GY-913********643214X 辽-GY-****0302MA2CP7K63Y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浙-GY-913********074611K 浙-GY-913********4712506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桥梁养护甲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浙-GY-913********0843986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浙-GY-913********871182D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乙级、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浙-GY-913********335225Q 浙-GY-913********350318A |
投标报价(元) | ****3694 | ****9817 | ****3615 | ****9089 | ****6047 |
项目负责人 | 陈雪芬 | 汪丽娜 | 刘景 | 张红光 | 张涛涛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证书编号 |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233********24804 |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37825 |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2455 | 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32271 |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6595 |
十一、中标候选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1 | ****/******公司 | S226泽坎线(**段)2020年养护工程 | 一级公路,路线全长 4.8km,交(竣)工日期:2021年2月23日 |
2 | 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市2023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 | 一级公路,路线长度12.813 Km,交(竣)工日期:2024年8月2日 |
3 | ******公司 | 2022 年 G228 国道(**线)**段 (K3705+281-K3714+417)提升工程 | 一级/六车道,路线长9.136km,交(竣)工日期:2023年1月20日 |
4 | ****公司 | **县2024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G351 台小线) | 一级公路,路线长度8.45km,交(竣)工日期:2025年1月3日 |
5 | **天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县2022年S219磐 缙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 一级公路,路线长度10km,交(竣)工日期:2023年4月7日 |
十二、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结果的网页截图” | 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否决投标第9.2.2条款第2点“存在不符合评标办法第 2.1.2 款资格评审标准情形的;” |
2 | ****公司/**市万兴公路****公司 |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号701加铺表土数量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组成不齐全完整,内容未按规定填写 | 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否决投标第9.2.2条款第3点“存在不符合评标办法第 2.1.3 款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情形的;” |
3 | ******公司 | 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 | 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否决投标第9.2.2条款第3点“存在不符合评标办法第 2.1.3 款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情形的;” |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25 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改革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7-****9505。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市****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温****公司、******公司、********公司 /**县****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慈****公司、**鼎鑫****公司、**市****公司/****公司、**市宏达****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春江****公司、**顺畅高****公司、**交工高****公司、****公司/**市万兴公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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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