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市域铁路工程弱电系统施工工程答疑文件(二)
标段包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主动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08日9时30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3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4月08日9时30分。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对项目主要人员提出了要求,考虑到技术文件的大小,请问是否可以在投标时仅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相关资料,其他人员信息在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其他人员信息不作强制要求,可在中标后提供。
2.2025 年 3 月 14 日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第 21 条和第 77 条回答是否冲突,请明确投标阶段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即可,其他人员信息在中标后提供
回复:投标阶段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人员信息不作强制要求,可在中标后提供。
3.请问招标文件中 P188 页业绩汇总表是否仅需填表无需附证明材料,只需在 P193页的业绩汇总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回复:是。
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是否为《**市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请明确格式。
回复:是,格式详见附件一。
5.招标文件 P4“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业绩证明资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该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均不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与身份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说明。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或分包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须在联合体中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相对应的工作内容。”
请问:由于业主原因,近年竣工的项目一直未办理结算证明,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合同加以佐证
回复:可以提供合同加以佐证。
6.技术文件第 27 页,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要求请问:(1)技术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是否需要具备工程师职称(2)如若需要,“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专业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具有建筑电气化、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信号、通信信息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投标阶段对专业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的职称不作强制要求。
7.答疑文件(一)第 53 条答复:可以提供投标人的内部任职令等文件来证明其担任过项目副经理、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第 54 条答复:②可以提供投标人的内部任职令等文件来证明其担任过项目副经理、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
请问:(1)如果提供其相应的任职令,例如任职时间为2014年,现已经超过 10年,可否证明该项目经理满足10年工作经验要求是否只需要提供内部任职令,无需提供该任职令对应的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①可以。②是。
8.招标文件中资信标格式即P183页-P190页内容上传无对应版块,请问P183页-P190页是否上传至软件“投标需要的其他材料”版块中
回复:对上传至资信标中的具体节点不作强制要求。
9.2025年3月14日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第53问和第54问回复中提到“...可以提供投标人的内部任职令等文件来证明...”,请问投标人内部出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否。
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扫描件部分、技术负责人扫描件部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扫描件部分是否在资信标对应版块上传即可,无需在技术标版块中重复上传
回复:可以。
1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P163页投标函附录中项目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有些在招标文件中未找到,可否填写“/”
回复:对内容不作强制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
12.信息价采用哪一期
回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2024年12月信息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24日
附件一:
**市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五、本公司自愿将此承诺书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