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箱包150万件(含智能电动自动跟随遥控旅行箱、代步骑行拉杆箱50万件)投资项目 | ******示范区浅滩一期F-04-04-07-02地块 | **** | 拟总建筑面积32372.89m2,项目总投资10850万元,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箱包150万件(含智能电动自动跟随遥控旅行箱、代步骑行拉杆箱50万件)。 | 于2025年03月18****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以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处理厂排放;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厨房油烟、制版废气和吸塑废气,根据环评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586
通讯地址:******监管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监管局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