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亭旁镇佃石村环境亮化综合提升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亭旁镇佃石村环境亮化综合提升工程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县亭旁镇。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087元。
计划工期: 不超过120日历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须提供“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最新动态核查结果 “合格”的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牵头人是古建筑专业资质的单位;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 家;
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资格;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县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县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 月1日14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向平台系统支付平台使用费300元/标段。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方式为:电子交易平台网页—便捷导航—不见面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7、其他
不见面开标需用到企业CA数字证书,尚未办理的,请自助在线办理(本平台CA数字证书同**市****交易中心通用,无需另外办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韩俊 联系电话:138****510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子倩 联系电话:0576-****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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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2025年 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