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2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下金村临时用地及棚屋招租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公告“第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直接转为第一年的部分承包款。”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直接退回。”
2、原公告“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先付后用,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下一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承包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现修改为“付款方式:先付后用,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承租款。下一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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