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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岭头金冈坞口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石岭头金冈坞口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
项目名称 | ****石岭头金冈坞口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类型 | 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经济**社所持有的位于太阳镇寨村村石岭头金冈坞口土地,占地面积约775平方米,具体以红线图或现状为准。租赁期限10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年租金1.81万元起,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18.1万元(含税价)。租金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产权无争议,现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同意由****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 |||
租赁年限 | 10年 | 出让数量 | 775平方米(以红线图或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18.1万元(含税价) | 加价规则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 年3月 25日 9点 00分 (**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 年4月 3 日 10点 30分 (**时间) |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市**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cn: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 年4月 3 日 10点 30分 (**时间) | |||
竞价地点 | **市**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cn:9088/)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分钟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缴纳 | 金额:1万元 |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账号:86918****84127-003 | ||||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台”统一收退,保证**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com/)。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竞买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
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市**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cn:9088/)或**市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https://ggzy.****.cn/)下载。 | |||
付款方式 | 年租金1.81万元起,合计起拍租金底价为18.1万元(含税价)。租金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租金不含任何税金和管理规费。收款单位名称:**市****,****银行太阳支行:201********1314。****只提供**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注意事项 | 1、该项目适用于供电企业融冰车停放和融冰点观测使用,不得开挖、填埋土地,拒绝有污染的项目。租赁期内未经产权方同意的情况下,竞得方不得私自转租该土地,竞得方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书面同意,且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不得收取任何转让费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方自负。 2、租赁期内,竞得方如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得方应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新增的基础设施、附属物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社无关。 3、租赁期内,若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社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方,竞得方应服从,租赁合同期内剩余未履约****经济**社应当退还竞得方。中途收回或者租赁期满时,竞得方新增的设施、附属物应由竞得方及时搬迁、拆除或移植,未及时搬迁、拆除或移植的****经济**社所有。到期重新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4、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 | ||
联系方式 | 楼银星 138****7672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称 | **** | ||
联系方式 | 陈潇潇 159****2700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交易中心****中心 |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0571-****0596 | |||
监管部门 | 名称 | **市临****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0571-****0951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