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船寮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
招标序号: QSL2025-09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日期:2025年03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刘益丽0578-****09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1122 | 李承一 | 45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1410 | 俞革新 | 45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
****公司 | ****1121 | 金永义 | 45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公司 | ****5426 | 陈飞 | 45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公司 | ****0288 | 范亚月 | 450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要求创建**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
中标候选人业绩: 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
1、******公司因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16)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或放弃陈述和答辩的,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水利局:0578-****060,**县公管办:0578-****004。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