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宾馆提升改造项目—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二.澄清更正信息
澄清更正内容:
一、根据设计要求,增加对窗帘杆的技术参数具体描述:
“1、轨道需采用高强度6063-T5电泳铝合金型材,轨道壁厚>1.0mm,
2、使用耐磨尼龙的360度旋转式滑轮,单个安全负荷为1.5KG
3、每米承重不小于10 KG,维氏硬度不低于9~12HW,喷涂膜厚≥40um,
4、滑轮采用POM聚甲醛硬滑材料,保证滑轮在轨道表面运行静音顺畅,采用1.2MM钢板制触动式安装码。
5、轨道与天花固定件隐藏式安装。配件吊轮为原生树脂,承重不小于16 KG。”
投标单位中标后供货标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一览表单价报价时需综合考虑窗帘面料(或百叶)、窗帘杆、电机及相关轨道、绑带等其他配件辅料成本,并考虑所有褶皱参数、遮光率、施工损耗、运输损耗、拼接的材料损耗、裁剪安装损耗、清洗缩水损耗等各种可能产生的损耗。上述内容及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需的设计深化费、货物费、辅材费、线路费、水电费、管理费、场地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保险、评审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全部在**面积(或**宽度)及电机单价报价时综合考虑,本项目不单独列项且中标后单价不作调整。手动窗帘报价为单项,投标单位报价时包含所有费用;电动窗帘报价分为**宽度(纱帘、布帘、百叶)及电机报价,投标单位报价时建议将窗帘杆包含在电机中报价(不作强制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对应备注中明确报价组成,无论标注与否,中标单价包含所有费用不作任何调整。
三、样品制作时可忽略档距要求,档距不作为样品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缩减档距,但窗帘总尺寸不得突破招标文件要求规格,中标后的供货产品满足对应技术要求即可。
四、本项目清单中描述的布帘(带遮光层)非面料自带遮光涂层,而是一层遮光布与布帘背衬缝合在一起,且遮光布与布帘需为同色。
五、CU-23F-02百叶颜色式样暂时以0304**君澜窗帘文件excel中百叶放大图颜色为准(非****0212**君澜窗帘文件中标注颜色),
由于土建墙面颜色未确定,百叶颜色不作为样品评审因素。百叶样品提供单片或成套皆可,但百叶总尺寸不得突破招标文件要求规格,中标后的供货产品满足对应技术要求即可。
六、投标人具备提供B1及以上防火检测报告的,视同已提供窗帘阻燃检测合格报告。窗帘质量检测报告指的是窗帘综合质量检测结果合格,非体现面料克重。
七、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提供该对应业绩额的发票及****银行****银行回单、银行承兑汇票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注:如单项合同价为150万,而提供的证明发票及凭证仅有50万的,按窗帘50万业绩额计算。)若为综合类采购项目,则上述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详细的地毯采购货物清单及金额,无法体现的可出具原采购单位盖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更改为“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提供该对应业绩额的发****银行****银行回单、银行承兑汇票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注:如单项合同价为150万,而提供的证明发票及凭证仅有50万的,按窗帘50万业绩额计算。)若为综合类采购项目,则上述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详细的窗帘采购货物清单及金额,无法体现的可出具原采购单位盖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陈吴慈 联系电话:173****8704
地址:**县城南街道春**路69号**大厦15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杜含婷 联系电话:133****2186
质疑联系人:邵明微 联系电话:0571-****7000
地址:**县迎春南路555号米兰商厦2幢2单元1804室
3、监管部门: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7090
地址:**县城南街道春**路69号**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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