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协商,由******公司承接并经办“****年产300吨环保型食品级气泡膜、PE食品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⑴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环保型食品级气泡膜、PE食品袋项目
项目概要∶****主要从事食品级气泡膜、PE食品袋的生产,项目租赁位于乾元镇华宝街488号****公司的1990平方米厂房,形成年产300吨环保型食品级气泡膜、PE食品袋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投产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0吨环保型食品级气泡膜、100吨PE食品袋。
⑵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俞惠良 133****3300
⑶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方式:138****2221
⑷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受企业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首先,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其次,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⑸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特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向、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⑺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0572-****471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公司编写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年产300吨环保型食品级气泡膜、PE食品袋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