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523MA2D449J8K | 张宾 |
肖圣云 | **省**市安** |
递铺街道环岛南路3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万套家具生产线项目 |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
| **省**市安** 递铺街道环岛南路399号 |
经度:119.68319 纬度: 30.66996 | ****环境局****分局 |
| 2024-11-15 |
备案号330********054 | **** |
2024-12-24 | 200 |
20 | **** |
****0523MA2D449J8K | **** |
****0523MA2D449J8K | ******公司 |
****0501MA28CE2G5X | 2024-12-19 |
| |
2025-02-16 | 2025-03-15 |
| https://ajhbks.****.b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0万套家具生产线项目 | 年产80万套家具生产线项目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生产的家具主要为办公椅。由面料、海绵、木配件加工组装而成。木配件主要为为外购定型成品,通过钻孔机进行钻孔;海绵为外购成品,无需自行进行裁剪,将裁剪好的海绵用胶水相互粘合成所需的厚度后备用;将外购成品面料裁剪、缝纫后备用。在配件表面填充海绵,再用布料在海绵表面进行套口后枪钉,最后和金属配件组装成成品。 | 项目生产的家具主要为办公椅。由面料、海绵、木配件加工组装而成。木配件主要为为外购定型成品,通过钻孔机进行钻孔;海绵为外购成品,无需自行进行裁剪,将裁剪好的海绵用胶水相互粘合成所需的厚度后备用;将外购成品面料裁剪、缝纫后备用。在配件表面填充海绵,再用布料在海绵表面进行套口后枪钉,最后和金属配件组装成成品。 |
无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职工人数为120人,生活用水量以50L/人﹒d,年工作天数以300d,污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80%计算,得到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为1440t/a。生活污水的污染因子较为简单,主要是CODCr、NH3-N等,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NH3-N:20mg/L,其相应产生量分别为CODCr:0.432t/a,NH3-N:0.029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达标排放。经计算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达标排入自然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0.058t/a(40mg/L)、NH3-N:0.003t/a(2mg/L)。 ②废气 项目实施后,企业家具喷胶工序水性胶使用量约为40t/a,胶水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以非甲烷总烃计,无颗粒物产生,无恶臭产生,无气体难闻异味产生,根据胶水成分表,本次评价以最不利条件考虑挥发含量以5%计,则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量为2.0t/a。 要求企业单独设立喷胶隔间,在喷胶台上方设置吸风罩对喷胶废气进行收集,本项目配备有2个喷胶房,单个喷胶车间拟设置2张相连喷胶台,2张喷胶台总长度为3m,宽度为0.6m,单个吸风罩尺寸按照3.2×1.0m计,上气风速按照0.6m/s计算,得到单个集气罩收集风量为6912m3/h,考虑到管道损失,本次评价建议企业每个喷胶房配备处理能力为8000m3/h的双道活性炭吸附设施。一般在车间做好密闭,减少人员进出,治理设施延时关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90%核算,该过程未被收集的包括喷胶过程和极短时间干化过程中少量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一般采用双级活性炭吸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其处理效率可达到80%以上,本次按照80%计算。B.木工粉尘 项目家具生产过程使用成品木配件,需要进行打孔工序,此过程会有粉尘废气产生,打孔过程产生的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表,其中粉尘产生量约为150g/m3原料,每套需打孔的部分约为0.01m3,本项目木配件使用量为80万套/a,因此木工粉尘产生量约为1.2t/a。企业在打孔工位粉尘产生处设置集气软管,集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呈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为70%,除尘效率为90%。 ③噪声 在加强设备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布袋、收集的木工粉尘、面料边角料****公司处理;废活性炭、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一)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胶废气和木配件钻孔粉尘两类。喷胶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木配件钻孔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企业设2间独立的喷胶房,并配备2套独立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喷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两套处理能力均为5000m3/h的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气高空排放。2套处理设施尾气排放高度均为40m。木配件钻孔产生的少量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平时关闭门窗,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布袋、收集的木工粉尘、面料边角料****公司处理;废活性炭、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各一处,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企业****领导小组,并定期开展演练,在厂区设立消防栓、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设施。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372 | 0.144 | 0.144 | 0 | 0 | 0.516 | 0.144 | |
0.186 | 0.058 | 0.058 | 0.186 | 0 | 0.058 | -0.128 | |
0.019 | 0.003 | 0.003 | 0.019 | 0 | 0.003 | -0.0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653 | 0 | 0.444 | 0.653 | 0 | 0 | -0.653 | / |
0.588 | 0.303 | 0.56 | 0.588 | 0 | 0.303 | -0.28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预处理 | ******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 |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企业设2间独立的喷胶房,并配备2套独立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喷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两套处理能力均为5000m3/h的双道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气高空排放。2套处理设施尾气排放高度均为40m。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喷胶废气处理设施DA002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得出,企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2)对VOCs的去除率:第一日为47.5%,第二日为48.1%。未能满足环评80%的处理效率要求,分析其主要原因为喷胶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浓度较低。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其排放总量可满足环评核算总量要求。 | |
2 | 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 | 木配件钻孔产生的少量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边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最大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布袋、收集的木工粉尘、面料边角料****公司处理;废活性炭、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布袋、收集的木工粉尘、面料边角料****公司处理;废活性炭、胶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各一处,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56t/a,其中VOCs原有项目“以新带老”替代削减0.588t/a,不新增VOCs总量;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444t/a,其中颗粒物原有项目“以新带老”替代削减0.653t/a,不新增颗粒物总量。 | 企业涉及总量污染物为CODcr、氨氮、VOCs、工业烟粉尘四项。 环评给出的企业CODCr纳管值为0.432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58t/a,氨氮纳管值为0.029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03t/a,给出的VOCs总量建议值为0.56t/a(有组织排放量0.36t/a),工业烟粉尘总量建议值为0.444t/a。 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经******公司****处理厂处理后CODcr和氨氮纳管排污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木配件钻孔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无法核实无组织排放量,本次不计入总量。 由于无法核算无组织排放量,因此本次VOCs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与环评中给出的有组织排放量进行对比,环评给出企业VOCs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36t/a,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303t/a,即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303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