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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丽湖人才里项目-丽湖三**水生态修复工程 (一标段)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丽湖人才里项目-丽湖三**水生态修复工程 (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330********00486001)(第一号)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工程造价:10002.99万元 ”更正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9567.7361万元”,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 2025 年3 月27 日9 时00 分”更正为“ 2025 年3 月31 日9 时00 分”,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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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