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泽国镇金茂城房屋招租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泽国镇金茂城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经营期限 | 起标价 | 备注 |
1 | **市泽国镇金茂城房屋招租 | 10年 | 90.9万元/年 | 金茂城一层、夹层房屋公开出租,一层和夹层合计面积约5700平方米,经营范围不限,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省**市**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3.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接受邮寄。
4. 报名联系人:郭先生 139****3682(微信同号)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的扫描件(正反面);
6. 获取事项相关说明:
(1)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点30分
2. 投标地点:浙****人民政府901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点30分
4. 开标地址:浙****人民政府9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省**市**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5119
(二)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江琳、洪佳
联系电话:187****5354、189****6935
地址:**省**市**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2.招标人:****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8****6686
地址:**市泽国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