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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为了提供更优质的的健康管理服务,根据浙价费[2000]10号和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新增以下特需医疗项目。从即日起,对以下新增特需医疗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号码:****6027/12345,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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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计价说明 |
**** | 特需体检服务费(一) | 1.安排至8楼全面体检区体检。 2.检前独立VIP室接待、健康管理人员一对一1+x个性化定制体检项目、检中一站式智能导检+全面体检区人性化贴心导检服务、自****餐厅)、检后高年资医师解读报告,专人跟踪检后异常指标。 | 次 | 100 | 总额低于3000元的体检客户 | |
**** | 特需体检服务费(二) | 1.安排至7楼VIP体检区体检。 2.检前尊享专人接待室、健康管理团队联合定制1+x个性化体检项目、检中尊享独立检查区域、高级职称医师负责检中检查、辅助科室一对一导检服务、营养师专人配置营养早餐(7****餐厅)、检后主任级医师解读报告,健康管理团队跟踪检后异常指标。 | 次 | 200 | 总额3000-5000元的体检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