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位于**省**市******基地。受****委托,现该企业向我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经营规模为申请的危险废物焚烧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等大类,填埋类别为HW19焚烧处置残渣、HW20含铍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6**废物、HW37有机磷缓和无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大类;危废焚烧处置10.8万吨/年(包括一期3.6万吨/年、二期3.6万吨/年、三期3.6万吨/年),填埋处置3万吨/年。本次申领年限为1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请企业情况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820 ;传真:05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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