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3项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上发布第1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2025年3 月4日
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技术次评分标准中:
序 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企业业绩 (2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接过类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小区住宅附属景观除外)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以上的,1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注:1、类似工程: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小区住宅附属景观除外)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2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海岛项目设计的,1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所在区域、人员身份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海岛项目设计的,1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项目所在区域、人员身份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二、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路772号 | 地 址: | **市万松东路379号财税大楼7楼 |
联 系 人: | 叶亦金 | 联 系 人: | 吴丽婷、徐瑞雪 |
电 话: | 151****0244 | 电 话: | 139****4602、159****818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