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2024年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城南入**环境形象提升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07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2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胡彬倩、0578-****85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 | ****334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李兴 |
2 | **正茂****公司 | ****036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蹇志娥 |
3 | ****公司 | ****253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章小琴 |
4 | ****公司 | ****252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吕锴乐 |
5 | ****公司 | ****13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林春阳 |
公示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 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913。
公示单位:****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