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228国道**庵****梨洲段工程(**南段)TJ-1标项目经理部弃渣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澄清书(第1号)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交工228国道**庵****梨洲段工程(**南段)TJ-1标项目经理部弃渣运输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第15条中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修改为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增加一条: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三、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 “2.注册资本金(5~10)(描述: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即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得5分,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0万,得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得分5-10分);分值:10分;权重:20%;)” ,修改为:“2.注册资本金(5~10)(描述: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即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得5分,注册资本金每增加100万,得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得分5-10分);分值:10分;权重:20%;)”
四、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 “5.所投入使用的车辆状况(5~35)(2)所投运输车辆中,每有一辆使用年限近3年(含)得1分,至少是10分;每有一辆使用年限3-5年得0.6分,至少得6分;每有一辆使用年限5年(含)以上得0.4分,至少得4分;(此项得分0-20分);分值:35分;权重:20%;)”,修改为:“5.所投入使用的车辆状况(5~35)(2)所投运输车辆中,每有一辆使用年限近5年(含)以内得1.5分,最高得是9分;每有一辆使用年限5年以上得1分,最高得11分;(此项得分0-20分);分值:35分;权重:20%;)”
招标人:****228国道**庵东
至**梨洲段工程(**南段)TJ-1标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