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谷体育公园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清泉**段、泉三路等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08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7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139****121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潜锦华 |
2 | ******公司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陶敏建 |
3 | ****公司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熊玲燕 |
4 | 缙****公司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黄大云 |
5 | ****公司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黄泽强 |
6 | ********公司 | ****3103.00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潜晓飞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913。
公示单位:****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