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市域(郊)****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市域(郊)铁路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4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 2.2建设规模: **至**市域(郊)****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停车场、****停车场出入场线,****停车场位于**县**大道以南、天安路以西的规划地块,该地块现状地势较为平坦,以农田及村庄住宅为主,南侧有村庄、现状地坪高程2.2-2.8m,规划用地面积约14.6182ha(不含****主变电所),****停车场出入场线1号桥,长度545.40m。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626日历天(2025年4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至**市域(郊)铁路工程****出入场线的桥梁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停车场内相关附属设施和岳头嘴开挖场平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7165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市域(郊)****停车场部分配套设施和出入场线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4.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季金恋子、柯宁 联系电话:0574-****84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 联系电话:0574-****9322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