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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循环经济****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 **市**镇褚石路东侧杭浦高速北侧 | **** | ****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在保持设计出水水质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改造生反池,在现有工艺基础上增加MBBR工艺;新增部分加药设备,在预处理混合反应沉淀池中增加加药量;在高效沉淀池预留活性炭投加装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各臭气发生单元建(构)筑物均密闭,经全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法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粗格栅+进水泵房+调节池及应急池+细格栅及冷却池+混合反应沉淀池(新增加药装置)+水解酸化池+AO生反池(MBBR改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处理厂;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规定,在厂区内设置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工作。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9022;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