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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桥梁先行****加工场临时用地项目使用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1-26 09:04:3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丽自然资规发〔2022〕15号《关于印发**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项目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5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370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 松****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桥梁先行****加工场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政府 4、使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0.6574公顷 6、使用期限: 审批之日至2028年12月29日 7、公示期限: 2025年 1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10天) 8、公示地点: **县象溪镇雅溪口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和村公示栏 ****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