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吨注塑件项目 | **省**市**市钦堂乡蒲田村 | **** | **联强****公司 | 企业于2024年3月从**市乾潭镇**村(原**粮站内)搬迁至**市钦堂乡蒲田村工业功能区建****公司的闲置厂房,购置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破碎机、烘箱等设备,形成年产100吨注塑件项目的生产能力,年产值200万元,利税20万元。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废气治理措施:在注塑机设备设置集气装置,注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汇集至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生活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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