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中国一冶(****)**区**高铁**水****水库)项目(水泥)招标(****) :
现将“招标文件”中条款做出如下修改或补充,并将“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条款对应修改和增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1、将“招标文件”中“4.2定标单位数量:
(1)本次招标拟定 1 家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将按照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前 2 名拟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中标;”
修改为“(2)本次招标拟定不超过 2 家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将按照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前 3 名拟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接受清标价格的中标候选人最终为中标单位,最高价报价单位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明确“4.3中标单位数量分配原则为(内部协同单位不受此分量原则限制):(1)按报价排名先后,数量的分配比例为(60%:40%)”。
2、在“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中增加约定:
(1)投标人只能使用单一品牌水泥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得更换水泥品牌。
(2)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报价清单”中填报水泥品牌。
****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