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标段(包)编号:****
1、本项目拟派总监允许有一个在建项目,根据湖政办发(2013)84号文件第十二条工程**造价超过2亿建设工程,不得委派总监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监理。根据湖政办法(2023)43号规定,给排水项目超过3000万元项目为一类工程,湖政办发(2013)8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总监最多在一个一级或两个二级,三个三级项目中任职。所以本项目总监不得允许有在建项目。特此提疑
答:**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1.2 当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应超过三项”,因此本项目拟派总监允许有一个在建项目。
2、贵单位发布的“****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认为本招标文件存在以下不合理性:招标文件3.9.2“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所地区为**)”严重不合理,本项目面向**公开招标,仅允许总监在**有在建明显有针对性设置,排斥外地潜在投标人。明显违反《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建议调整
答:《**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招标公告中明确“□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个)、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因此本项目实施地在**,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在监项目所在地区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