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
商机服务

招标查询

查预告 查招标 查中标

VIP项目

千里马项目信息

拟在建项目查询

正在报批、立项中的项目

商机推送

微信、邮件实时接收最新动态

企业智能管理

业务统一管理、商机自动分配

企业商情分析

潜在客户、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分析

标讯发布

发布招标信息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推荐招标专区

专属招标专区,提升信息曝光量

更多服务

找人脉

专业团队精确定位项目联系人

拓客宝

定位优质潜客资源

人脉通

拓展您的人脉资源

渠道宝

AI大数据帮您高效拓展渠道

数据商城

分行业商机分析、供应商筛选

数据定制

数据维度定制、BI、API定制等

|

企业套餐

舟山市高铁新城配套市政道路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高铁**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市高铁**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4年12月20日****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徐**,投标报价:****13385元,投标工期:9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艾 超,投标报价:****80822元,投标工期:90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项目负责人:唐家勇,投标报价:****14588元,投标工期:90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为“**县鱼鳞塘路(**东路—海景路)工程”,但该类似工程无法在**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条款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中明确“类似工程以**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为准,平台上无法查询的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资格审查内容—第②条款规定,****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为“金峨路(小江湖路—K1+690)项目”,但该类似工程无法在**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经不见面系统质询,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条款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中明确“类似工程以**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为准,平台上无法查询的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1)资格审查内容—第②条款规定,****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在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发现暗标编号****启动自动记录仪”出现彩色线条。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启动询标程序,单独对暗标编号49#进行明标,明标后暗标编号49#对应为****集团****公司, 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第3.1.5技术标制作暗标要求明确 “不使用彩色或艺术形式的字体、线条或图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3)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⑦条款规定,****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在综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22时20分,在**省**市**区三灶镇机场高架桥项目工地,擅自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有两台挖掘机在进行铺设水稳作业,于2024年11月19日被珠****人民政府以珠金三综办行罚字﹝2024﹞15号文处以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公布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9日,公布截止日期2027年11月19日。****建设局网站上,该单位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于2024年8月20日被广****建设局以深建罚〔2024〕171号文处以行政处罚,该单位投标文件中并未提供相关材料,经不见面系统质询,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委员会讨论,上述信息分别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信用评分中规定的“(a)及(b)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2(8)项规定【(8)投标人应将企业、项目负责人半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半年)被县(区)****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公布期内的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等涉及评标资料在此提交,如投标人漏填相关资料且影响评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将作为本次投标的失信行为而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条款—(4)其他—第⒀条款规定,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综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市****公司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存在诸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如汇贤二路道路工程分别于2024年8月20日、9月24日、10月17日因故被相关执法部门作出处罚,且均发布在**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投标文件中并未提供相关材料,经不见面系统质询,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表示:“类似情况属于当地对于工程问题的异常情况的正常公示并,仅仅是“行为记录”而不是评标项要求的“不良信用”信息,****公司认为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委员会研究讨论,认为上述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信用评分中规定的“(a)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2(8)项规定【(8)投标人应将企业、项目负责人半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半年)被县(区)****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公布期内的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等涉及评标资料在此提交,如投标人漏填相关资料且影响评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将作为本次投标的失信行为而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条款—(4)其他—第⒀条款规定,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4年12月23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580-****95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钰翔,联系电话:0580-****557。

行政监督部门:****住建局,联系电话:0580-****509。

区政****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313。

招标人:****

招标代理: ****

2024年12月22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