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12-06 公告结束时间:2024-12-09
本 ****开发区****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开发区****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开发区****中心提标项目(EPC+O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 1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0000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且调试出水水质须经第三方检验合格。4、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约定的标准。 | 1、项目合同总工期:不超过3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及调试完毕,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设备安装工期和施工工期)。 2、设计工期(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运营服务期:3年(具体运营服务开始时间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开始)。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1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 | 胡仙飞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2634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浙**B(2019)****253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朱勇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S****0113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业绩情况 |
第1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处理厂二期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金额:7205.813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2月26日,规模:6万m3/d。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8800
招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市信高工业****公司 | 在资信标评审中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中**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序号1自查内容的自查情况未填写。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6-****8517。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大道1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9****88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玉城街道**路142-50号301室
联 系 人:张仙花
电 话:0576-****7575、139****768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