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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搬迁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搬迁项目项目
地点:**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搬迁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厂房租用面积13676.62平方米,项目作业员工40人,单班制,年总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实际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1万吨再生塑料造粒改性材料,已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联系人: 斯经理
联系电话:136****57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com/s/1JPEtGWY9lHbOJn_b26m97A
提取码: 79r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