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告(吴徳民) | ||||||||||||||||||||||||||||||||||||||||||||
| ||||||||||||||||||||||||||||||||||||||||||||
申请人吴徳民于2024年11月28日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申请使用文**西坑畲族镇西坑民族村溪后的土地进行建设,建设1开间5层框架结构联立式个人住宅,本局已于2024年11月28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地址:****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53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 **** 2024年11月28日 | ||||||||||||||||||||||||||||||||||||||||||||